我是责任人,今年19岁,电瓶车事故,把乙方撞倒了,超车,尾部挂到对方车子导致对方受伤。 送到医院做了各项检查,都没什么问题,医生说留院观察看有没有脑震荡,对方提出看护,要当事人老婆最合适,我们说可以,然后他说当事人老婆在老家,来回机票要我们报销,而且要给他老婆务工费,请问这样合理吗,应该给吗
2025-07-12 01:48首先,根据法律规定,您作为驾驶员,在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报警,并将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如果您的行为违反了交通规则或者存在过错,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次,关于赔偿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了人身伤害,除了医疗费用等直接损失外,还应包括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间接损失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具体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再次,关于赔偿的支付方式,通常情况下,赔偿款可以通过协商或法院判决的方式进行支付。如果您认为对方提出的条件不合理,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申请调解、提起诉讼等。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事先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