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西交通死亡事故怎么赔偿

2025-07-12 02:45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第三十五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过错责任原则。 一、交通事故中的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四、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五、住宿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的,因客观原因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其他所需费用,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六、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需要营养费的,可以根据伤残情况参照相关规定计算。 七、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且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由于该司法解释尚未出台,因此,对于受害人或死者近亲属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只能参照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来确定。 十、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十一、死亡补偿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以上赔偿项目具体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受害人死亡/受伤的程度、当地的经济水平、当事人的实际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2025-07-12 02:45:19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2741今日律师解答 51690

相关推荐
我在斑马线中间等候过车时被一个车撞倒了,没有骨折但有软组织损伤。司机全责,但是在处理问题的时候交警大队的警察混淆事实,把两女驾车改成一男一女。想要给我三千块的封口费。我不知道正常法律程序是这样吗? 1回答
你好,我老公把别人撞了,判定我老公全责,对方粉碎性骨折,现在要求做伤残鉴定,但必须我这边同意才可以做,如果我这边同意了对我有什么影响,不同意对方起诉对我又有什么影响 1回答
您好,我有问题想咨询。我的朋友在货运公司上班,最近却摊上事了,他在不知超载的情况下,撞死了一位违规行使的三轮车老人,请问公司应负什么责任,本人应负什么责任。 1回答
你好!我的车在左转弯(拐小弯)的时候,与一台直行的摩托车发生碰撞,碰撞的位置是他的摩托车的车头撞到我的左侧两个车门,我的两个车门都受损了!那骑摩托车的无证驾驶、什么手续都没有,这行情况交警会如何判 1回答
2018山西交通死亡事故怎么赔偿 1回答
爸爸妈妈买菜被车撞了,妈妈比较轻微的手划伤,爸爸比较严重,头部脑部有淤血,报警了,保险公司也看了,现在车主不请付工,第二天就不见人,不理不睬,找警察,警察说他们只管药费,不管其它,要我们自己找车主商量,问题事车主现在不见面,怎么办,像这样的我们受害者该怎么办 1回答
你好,我的三舅坐摩托车酒驾去银行取钱,然后被警察看见说要法院判决至少要拘留3-6个月,我三舅没有撞到人啊,而且也没有什么发生交通事故,为什么会拘留怎么长时间,我看一般不是只拘留15天左右和罚款2000元左右吗?我们说出15000他都不肯,而且很不让我们去见三舅,请问律师们,这样真的合理,可以诉讼吗?请律师可以吗? 1回答
两车都是直行,出租车为右,看是谁得责任 1回答
我是责任人,今年19岁,电瓶车事故,把乙方撞倒了,超车,尾部挂到对方车子导致对方受伤。 送到医院做了各项检查,都没什么问题,医生说留院观察看有没有脑震荡,对方提出看护,要当事人老婆最合适,我们说可以,然后他说当事人老婆在老家,来回机票要我们报销,而且要给他老婆务工费,请问这样合理吗,应该给吗 1回答
我给老板打工开车,我把我亲戚介绍给老板了,当时他说他驾驶证刚增驾完。后来才知道他驾驶证还没考过科目三,没驾驶证,他开车出了事故自己重伤,我也在车上。交警把我驾驶证扣下了,我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