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间25平方米的商铺,通过房地产经纪服务有限公司,租给一家银行作营业厅用,年租金8000元,每年递增5%,受托方每年3月份一次性付清下一年度租金,并约定物业费,电费,空调费等费用均由受托方负责承担。租期约定10年已经履行5年了,5年来租金都能基本按时收到有(银行明细账单,流水凭证)。但是,从今年3月份开始房地产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要从年租金中代扣20%的商铺租金税,经多次讨要剩余租金无果。请问律师现在我该怎么办???谢谢律师!
8天前首先,您需要了解房产税的基本规定和计算方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自2017年起,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其次,如果房地产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要求代扣20%的房产税,那么该行为可能涉及税务违法行为。您可以向当地税务局举报这种行为,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再次,您可以通过与房地产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协商解决租金拖欠的问题。您可以提出书面要求,要求对方支付剩余租金并解除租赁合同。 最后,如果您无法与房地产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考虑将此情况诉诸法律途径,例如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在处理此类纠纷时,请务必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在必要时作为支持证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