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十年前結婚,但沒有領結婚證,可戶口已經遷到男方家,生有兩個孩子,如今感情破裂我和他協議把我戶口遷出來,可對方死都不遷,我不知道該如何是好,這種事情法院好像不受理,要怎麽樣才能把我戶口遷出來
2025-06-17 07:07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您和您的前配偶已经协议离婚并达成一致意见,您有权要求其迁出户口。如果对方拒绝迁出,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在起诉过程中,您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的离婚协议,并且需要提供证明户籍迁移的具体情况,如户籍登记机关出具的户籍迁移证明等。 此外,由于您和前配偶已经协商一致离婚,因此在迁移户口时可能会涉及到一些特殊规定或程序,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户籍管理部门,以便更好地了解相关的政策和流程。同时,也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争取对方的理解和支持。 最后,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尊重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