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乙方,我这个合同房东说这个合同只赔我搬迁费 ,麻烦帮我看一下他说的合理吗?按合同上办,我是不是应该什么赔偿都没有呢?(我这个店是去年从别人手上接过来的,当时说的是接的装修费,还有空调啊,一些小电器,柜子等……房东都在场的,当时房东只是说不准转让,还说我以后要是不做了也可以找个人接手,省的她们房子空着找租房子的)
2025-03-01 15:53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房东之间可能涉及的是租赁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38条的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义务,并在发生危险时及时通知承租人采取安全措施。如果租赁期间因房屋损坏或存在安全隐患而影响到您的使用,作为承租人,您可以要求出租人进行维修或者更换相关设施。 然而,在您的情况下,房东仅提到“搬家公司费用”,并没有明确表示是否包括了其他可能的损失或补偿。因此,对于您提出的赔偿请求,建议您与房东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情况和赔偿标准。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处理此事,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