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说我们名下不能有房子,买的房子写了老公母亲名字,房子首付都是老公给的,现在房子还在供房中,也是老公供的,老公的收入都拿来供房子了,万一以后离婚了,这房子还能是婚后财产吗?
17天前您的问题涉及婚姻家庭法中的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分割。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产是由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并且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则该房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在您提到的情况中,房产的首付由丈夫支付,而房贷则由丈夫一人承担,这意味着这部分房贷可能被视为个人债务而非共同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房产登记在丈夫的母亲名下,也不一定意味着该房产完全归于他所有。因为房产的所有权人并非仅限于夫妻双方,还应当考虑其他共有人(如丈夫母亲)是否享有部分产权或所有权。 因此,建议您与丈夫详细讨论房产的具体情况,包括房产的来源、用途以及未来可能发生的任何变动。如果有争议,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意见,以确定房产的具体归属及其未来的处理方式。重要的是要确保在任何决策前充分了解所有相关事实和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