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问题,你好,我们双方愿意离婚,但是财产问题达不到一致,因为房子是结婚后盖的,但是盖房子钱大部分都是他妈妈出的钱,借的钱盖的,房子是写在男方名下的,这样的情况下是属于双方的财产吗?我可以平分财产吗?有俩个孩子男方说给他,不用我抚养,我应该怎么才能保证我的权利,如果孩子归他了,我不抚养我有探望的权利吗?
17天前您好,关于您提到的婚姻关系中的财产分割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按照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处理。如果您和您的配偶同意离婚,并且能够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则可以根据你们的协议来分配财产。 在您的案例中,房子是婚后的共同财产,但部分购房款是您的母亲出资,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债务也是共同负担的。因此,对于这部分共同财产,通常会按比例或公平原则进行分割。具体而言,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房子的价值; -您母亲出资的比例; -个人工作收入等。 如果您无法与对方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在法庭上,法官会综合考量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房产价值、出资情况、双方的工作收入等,作出公正的裁决。 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平等的抚养义务。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孩子可以随任一方生活。然而,考虑到孩子的身心健康及成长环境等因素,法院可能会优先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做出有利于孩子的决定。 关于探视权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如果孩子被判归一方抚养,另一方有权要求探视权并承担相应的费用。此外,如果孩子判给对方抚养,另一方也有权获得孩子的照片、视频等信息,以了解其状况。 最后,建议您尽快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解决这个问题,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请您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的决策,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