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问法律咨询我父亲是郊区的,成包地30年的合同,今年以成包20年,户口以签出,还有10年成包合同到期,我有成包30年的成包合同,村里收回土地合理吗?
2025-05-17 01:25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经营。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发包方未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因此,在您父亲成包地30年的合同期限内,如果他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则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如果您父亲在成包地20年的合同期限内去世,他的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该地块的土地。如果您的父亲在成包地30年的合同期限内死亡,并且没有留下合法继承人,那么发包方有权收回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可能因地区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情况还需要您向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相关部门进行核实确认。同时,建议您与当地的村委会或镇政府联系,了解具体政策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