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建筑公司材料员,在租赁合同上签了名,但合同一直没履行,法院传票我是第三被告,我缺席了开庭,这次法院判决书下来公司是第一被告,我成第二被告,担保人成第三被告,法院传票上要封我家产,那样做合理吗?
21天前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存在以下几点需要考虑。 未执行的租赁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租赁合同没有得到履行,承租人可能被视为违约。因此,即使合同尚未正式签订,您的签名也意味着您对合同内容有了解,并且可能被认定为违约。 法院传票和判决结果。根据法院的传票显示,您已经成为了第二被告,这意味着您作为担保人在合同中承担了相应的责任。同时,由于法院已作出判决,您作为担保人也被列为被告之一。 财产查封。法院有权采取措施保护其权利,包括冻结资产以确保债权人能够获得偿付。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考虑将您的财产作为抵押或保全措施来保障其债权。 法律程序与职责。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当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债权人可以采取各种法律手段追讨款项,如申请强制执行等。在此过程中,除了上述提到的责任外,还可能存在其他法律责任,例如因不当使用财产而产生的损失赔偿等。 综上所述,虽然您可能认为自己只是作为合同的一方而非担保人,但鉴于您已经签署了租赁合同并成为第二被告,这表明您对该合同负有一定的责任。同时,法院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有权采取一定的法律措施,包括财产查封等。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积极应诉,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供证据和说明情况,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