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父与陈某是同村村民,由于村中水塘是由村民分组进行管理,位于某处的水塘提供家父所在组的6户村民所有责任田以及另3户秧底用水(陈某属3户中的1户),现由于该塘长期未开发,近乎荒废状态,作为6户村民所有责任田的唯一用水来源,家父为开发该塘水源,保护田地生产,于2017年在征得全组村民同意下斥资近1.5万元开发该水塘并欲进行养殖产业以此挣回开发所用费用。然而此前陈某趁水塘无人管理之际,私自占用水塘资源长达8年之久,在得知家父已开发该水塘之后仍不经家父及同组村民同意继续占用水塘资源,并阻挠家父使用该水塘养殖。 但由于该水塘家父只有使用权而无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胜诉几率大吗?方便的话可以短信解答嘛谢谢!
2025-07-01 04:59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答案。一般来说,如果您的父亲已经成功通过法院获得了对该水塘的所有使用权和所有权,则他可能有更大的胜诉机会。不过,具体的结果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此外,如果您有任何其他法律问题,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