嫂子借来的钱用于家用了,这个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2024-10-29 23:5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借款用于家事活动,并且经过了双方同意或事后追认,则该笔借款可以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有权向借款人主张偿还全部款项。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法律适用会根据具体案件和事实而定,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最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