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摩托车带杨某与苏某骑的无牌车辆发生碰撞,至使杨某受重伤,我和苏某受轻伤,最后交警部门?认证我负次要责任,他负主要责任,法院最终判定我们双方给杨某赔偿15000元左右,但现在苏某又将我起诉,他当时也住了一天院,但出院后一直未办理出院手续,最近才办理出院手续,医药费,劳工费总计要赔偿给他20000元左右,我因为当时杨某住院,我们要照顾他,我只在医院拍了片子花了800元,我没有住院,
2025-10-20 23:32您好,根据法律规定,您和苏某均应对杨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对于您的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作为被告,您需要对此次事故的发生承担责任,并向原告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对于苏某提出的赔偿要求,如果苏某能够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自己确实因这次事故受到了损失,则可以考虑赔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赔偿金额应当基于事实依据进行计算,避免出现恶意索赔的情况。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