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出去找陪酒小姐 妻子忍受不了跟丈夫离婚,房子婚前公证了,婚后房贷是他还的,能算作共同财产么,他家有买卖有房车都不在他名下,女方只能净身出户吗
2024-11-27 22:26在您的情况下,您提到的房产(如果存在的话)和任何其他个人财产可能被视为共同财产。然而,具体是否可以将这些财产视为共同财产取决于当地法律规定以及夫妻双方的协议。 关于婚姻关系,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一方出轨导致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且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行为,可能会增加分得财产的可能性。 对于房产,由于该房产是在婚前购买并进行了公证,通常被认为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在某些情况下,如果该房产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为家庭成员购置,法院可能会考虑将其视为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至于其他资产,如买卖、车辆等,如果没有明确表示归谁所有,则一般被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这需要具体的事实来判断。 最后,无论最终如何处理,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