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开车让别人追尾了,没有人员和重大财产损失。然后我报警了。因赶火车,就没等交警到场。我先走了。但交警说我造事逃逸。请问合理吗?还有现在对方要让我给他修车,还要5仟元。我应当赔偿吗?
2025-03-29 11:06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在事故中是主动驾车,且未及时报警,导致对方车辆受损并要求修理,这是造成纠纷的主要原因。 关于是否构成逃逸行为,通常情况下,如果驾驶员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是在等待警察处理的情况下离开现场,并且没有故意阻碍或逃避责任的行为,那么可能不会被认定为逃逸。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认为自己的行为已经足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您可以考虑与对方协商解决,或者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确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至于对方要求您赔偿5千元的问题,这取决于双方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如果您的过错导致了对方的损失,您有义务进行赔偿。但请注意,任何赔偿都应该基于事实和法律依据,避免无端的赔偿给对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最后,请您注意保留所有相关的证据,以便在必要时为自己辩护。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