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家是农村的我家里有农用机器领了一伙儿有20左右的人,我每天早上自家车接送他们上下班。是货车,其中有一个人,有一天早上。上车没上去,在车上掉下来不慎摔伤头部,造成颅内淤血。然后我开着自家的小车把他拉到吉林市中心医院治疗。治疗时间约18天,所有的医药费都是我拿的。然后康复出院。她一共有两个报销,有一个是农合还有一个是农合的意外险。他说把农合的钱给我,意外险的钱他要。对吗?然后他还向我索要3000至5000元的。误工费合理吗?请律师帮我解答,谢谢。
2025-03-29 12:27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您作为雇主在雇佣他人工作时,应当确保其安全,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雇员因意外受伤并需要治疗和康复,雇主应当为雇员支付必要的医疗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关于您的情况,如果您认为自己已经尽到了雇主的责任,并且已经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处理,那么您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等相关费用。但是,是否合理还需要考虑具体的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等因素。 建议您与对方进行协商解决,或者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处理此事。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诉讼等方式来解决争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