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你在一个小厂上班。没签合同。也没买社保。我嫌太累不想做了。我曾多次给老板说不想做了。他答应了我。就是一拖再拖。现在我找了个新工作。想马上结工资去另一个厂上班。但这老板要我做到四号。他故意拖。我很担心失到现在找好的工作。我不知道怎样办?求律师帮帮我。
8天前您好!首先,您需要了解您的权益。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因此,您可以立即通知该老板,解除了与他的雇佣关系,并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和补偿金。同时,您也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您已经找到了新的工作并且希望立即离职,请确保在离开前与新雇主沟通并签署离职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离职时间、薪资结算方式等细节。这样可以帮助您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此外,如果可能的话,建议您保留与原雇主的所有相关文件和记录,以便于将来解决问题时提供证据支持。 最后,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