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幼儿老师,在我自己带班的时候,我去厨房端饭的时候,孩子自己跑到外面,拽倒了玻璃门,划伤了,赔了一万块钱,幼儿园要我承担百分之五十,合理吗,应该承担多少。
9天前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您作为教师的责任是确保儿童的安全,并在必要时采取措施保护他们免受伤害。当儿童受伤时,家长或监护人有权要求赔偿,但幼儿园通常不会单独承担全部责任。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幼儿园应当承担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存在过错导致的事故,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认为幼儿园在安全保护方面存在疏漏,且您已经尽力避免事故的发生,那么幼儿园可能需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具体承担的比例取决于幼儿园是否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以及事故的具体原因和双方的责任分配情况。 关于赔偿金额的问题,这取决于当时的具体情况和当地的法律规定。建议您与幼儿园协商解决,或者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确定最佳解决方案并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其他途径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