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两个不是太熟悉的两个朋友一起吃饭,期间他们和饭店方发出口角,撕扯起来,事后对方报警,对方没有伤情鉴定,警察找到我,我只有那两个人的微信没有电话,只知道住在大连具体住址不清楚,知道的都做了笔录,并且扣留我12小时后释放,两个月后派出所又找我,没有新的证据这次派出所有权利扣留我吗?
2025-11-27 12:26在您提供的信息中,存在一些疑问。首先,关于是否需要对您进行拘留的问题,这取决于警方是否有足够的理由怀疑您的参与性或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如果您认为自己无罪或者有正当理由,可以向警方提出异议并寻求辩护。 其次,在与朋友发生争执的情况下,警方可能会介入以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在这种情况下,警方有权采取行动,包括询问证人、收集证据等。如果警方已经对事件进行了调查并且认为有必要采取进一步措施,例如拘留,那么他们是有权力这样做。 然而,根据法律规定,警方必须提供充分的理由来支持他们的决定,否则可能会导致不必要的延误和争议。因此,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了解自己的权益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