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儿的抚养权归他,离婚协议上写的我有随时探望的权利,带回家或者出去游玩需要经过男方同意!可现在,我除了每次去学校探望女儿,根本不能带女儿出去游玩或者回家。请问我可以起诉他吗
2024-09-28 18:01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因此,您有权探望您的女儿,并且在必要时带她回家或外出旅游。 其次,离婚协议中关于探望权利的规定通常是指探望的时间安排和方式。如果协议明确约定不允许探望或限制探望的方式,则可能违反了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恢复您的探望权利。 最后,请注意,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如电话录音、短信记录等,以证明自己确实有探望孩子的实际需求和能力。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和应对此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