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2016年12月以26万的转让费接了一家足疗店。前足疗店的三年合同是2017年2月到期。我们又和房东签了一年的合同,合同内容和之前的前足疗店的签内容一样,上面写着不得私自转让。但是现在房东要卖了房产,他不让我们转让,但是说在明年2月合同满后我们就得走人。我想问问我们现在可以告原足疗店老板,让他把转让费还给我们吗?
2024-12-02 02:14您的情况属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原足疗店老板返还转让费,并承担违约责任。 首先,您需要收集好以下证据。 足疗店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 足疗店与房东签订的补充协议或声明文件; 原足疗店老板签署的关于转让事宜的书面承诺书; 您与原足疗店老板之间的买卖合同; 房东出售房产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等)。 任何其他能证明您已经支付了转让费的凭证。 接下来,您可以准备起诉状,并附上上述证据材料。然后将诉状及相关证据提交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请注意,在进行诉讼之前,请务必仔细研究相关的法律规定,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确保您的行为符合法律程序。同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以便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