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咨询一下离婚我是女方,女儿今年三周岁多,离婚女儿可以判给我吗?婚后男方把我的彩礼钱六万元全部拿去造了房,婚前拆迁赔了三套房(现在房子还在建设中,还没拿到手),还有一个独院,二层还有家里的装修,一层南房的改造都是用我的六万元,现在离婚女儿我想要,把我的六万元给我,房子给女儿一套,如果男方不同意,想请问一下法律会怎么判
2025-01-08 14:37离婚时涉及子女抚养权的问题通常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经济条件、生活状况、教育背景等。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双方能够就孩子的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则法院可能不会干涉;但如果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可能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关于财产分割方面,您提到男方将六万元的彩礼用于购房,这属于个人债务,并不影响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在财产分割方面,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家庭贡献、子女利益等因素进行分配。对于房屋部分,如果男方同意将房产赠与孩子,那么孩子有权获得该房产的一部分或全部。如果男方不同意,法院可能会考虑其他合理的解决方案。 总之,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争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