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工厂的员工,5月11号中午吃饭时间被一辆物流车的升降门碰到,造成小腿和大腿不成程度的损伤,第二天物流公司负责人过来给我赔了一点医药费,目前我每天都要去医院换药,造成工作不便,工厂说我这个报不了工伤,因为伤势小,属于小意外,病假也报不了,报病假需要市级以上的病例单,我就想让物流公司承担我的误工费,他们现在不太愿意承担,请问我该怎么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2025-07-27 20:21您好,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您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后,应当认定为工伤。如果您的伤情较轻,可能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是因公受伤,此时可以考虑向相关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标准。 同时,您可以与物流公司协商解决此事。如果您认为自己的伤情已经构成工伤,而物流公司不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建议您收集相关的医疗证明材料,并尽可能地记录事故发生的过程和当时的情况,以便于日后提起诉讼时提供有力的证据。 最后,您还可以寻求法律帮助,通过专业的律师团队来协助处理此事,争取得到合理的赔偿。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