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来在服装店里当导购,待遇是五险,15号发工资,25号交五险,13号离职,从3月11号上班到五月12号,公司只给我叫4月份的五险,五月没有五险了,但我明明做了两个月了,怎么就只有交一个月五险,这是什么情况?
2025-07-27 21:26您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约定是每月15日支付上月工资,并且在13日办理离职手续。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并支付相应的报酬。因此,尽管您的合同终止日期为5月12日,但根据法律规定,您仍然应该得到截至5月12日为止的所有工资和相应福利。 然而,关于五险一金的问题,通常情况下,企业需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这些费用通常是通过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的方式进行支付的。如果公司在您的合同中明确表示仅支付四个月的五险一金,那么可能是因为在支付之前已经收到了相关机构的通知或审批流程尚未完成。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此问题,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维护。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顾问的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