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接手个门面房,双方说好了价格,我先给了对方1000块钱,没有口头协议,没有合同,第二天我不想租了。可以退钱给我吗?
13天前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对方已经就租赁门面房的价格达成了一致,并且已支付了1000元的定金。然而,由于您突然决定不再承租该门面房,因此对方有权要求您退还这些款项。 在法律上,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情况。 双方协商。首先,建议您和对方进行沟通,说明您的决定,并尝试找到一种解决方案来解决分歧。 退款请求。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要求是合理的,您也可以直接向对方提出退款请求,但需要注意的是,这可能需要书面形式的证据来证明您的主张。 法律诉讼。如果上述两种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或者对方拒绝您的退款请求,那么您可能会被推到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的地步。 请注意,在处理这类争议时,务必遵循当地的法律法规,并确保您的行为符合道德标准。同时,尽量避免采取极端或可能导致更严重后果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