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接手个门面房,双方说好了价格,我先给了对方1000块钱,没有口头协议,没有合同,第二天我不想租了。可以退钱给我吗?
13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与他人达成房屋租赁协议,并且已经支付了一定的租金给对方,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退还剩余租金或者部分租金作为补偿。然而,具体能否获得退款需要根据您和对方之间的实际约定以及当地法律法规来判断。 首先,建议您尽快联系对方了解您的权益,协商解决方法。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消费者保护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注意,在任何情况下,都应确保您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并尊重他人的权利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