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杭州恩牛网络公司旗下的51信用卡管家中,充值了14985元,用于还款。却被告知需要3个自然日才能动用那笔钱,请问合法吗
2025-02-22 18:23根据您的描述,您在杭州恩牛网络公司的旗下51信用卡管理中充值了14985元,并且被告知需要3个自然日才能动用这笔资金。这种情况下,通常来说是不合法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因此,如果商家没有履行告知义务,未明确说明到账时间,则构成欺诈行为,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双方依法约定的期限内,债务人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在充值后3个工作日内未能使用该款项,确实可能构成了违约。 综上所述,建议您及时与51信用卡管理沟通,要求他们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尽快将充值的资金退还给您。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