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工地途中,走路摔倒导致大腿摔断,属于工商吗?或者说工地老板应该承担医疗费吗?
2025-02-22 17:05您的描述可能涉及工伤事故。如果是在上下班或者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受伤,通常会被认定为工伤。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至于您提到的“走路摔倒”是否属于工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因为从事与工作相关的活动导致的意外伤害,且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那么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然而,如果只是因为个人疏忽或其他非工作因素导致的受伤,则可能不构成工伤。 关于工地老板是否应承担医疗费用的问题,这取决于具体的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一般来说,雇主应当对员工的工作期间发生的伤害承担责任,除非有明确的免责条款或特殊约定。如果您能提供更详细的情况说明,我可以为您提供更加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