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别人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用我的身份信息在当地信用社做了贷款担保人,时间已经过去八年了至今还未还款造成了我的征信不良,这种情况我可以直接起诉放款经办人吗?
22天前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偿还债务的义务,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本息。在您所述的情形中,如果您认为自己被他人冒名顶替作为贷款担保人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并且该行为导致了自己的不良征信记录,那么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 首先,建议您收集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与银行的沟通记录、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等。这些证据可以帮助您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 其次,您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同时,也可以要求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比如支付逾期利息、赔偿因不良信息造成的损失等。 最后,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为不当行为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