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甘肃张掖人,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个江苏人叫杨东海,在2o15年11月杨东海告诉我他用甘肃一建资质中标兰州新区安置房工程,我看了中标通知书后决定干,他让我给他交了两百万现金,并出了借据,说等开工后退给我,并约定2016年五月底还给我本金及利息,到2O16年4月开工,我拿我们张掖的施工资质和甘肃一建签了施工合同,可施工开始杨东海又把工程给了兰州的一个包工头施工,听说也收取了那人20O万,杨东海又让我等的干二期工程,到现在二期工程开了他也没中标,到现在我的钱也没要回来,这几天因杨东海和兰州施工队有了矛盾,又要让我去和甘肃一建变更施工合同,把合同变给兰州的施工队,请问您有什么方法尽快能把钱要回来,2017年2月30号
2024-10-26 12:54首先,根据您的描述,您与杨东海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如果您认为杨东海的行为构成违约或欺诈,则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诉讼。您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杨东海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损失。 和解。如果双方愿意协商解决,可以尝试通过和解协议来解决纠纷。在和解过程中,您可以要求杨东海返还预付款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调解。您可以寻求第三方(如仲裁机构)的帮助,进行调解,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请注意,具体的解决方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获得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同时,为了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建议您在签订合同时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