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店打给别人已签合同,房东也同他签了合同,但房东却要问我要钱。是不让我转让,可我和房东的合同三年早已经满了,不给钱他就不让別人开张,我该给这个钱吗。
16天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为期三年,且已经到期。在此期间,房东有权要求您支付剩余租金以终止合同。因此,即使合同已经到期,房东仍然有权要求您支付剩余的租金,并以此作为终止合同的理由。此外,如果您同意提前终止合同并支付剩余租金,您可能需要考虑是否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建议您与房东进行协商,以便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无法解决,您可以寻求法律帮助来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