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公司这样的制度是被允许的吗?我们店四个月才盘点一次,店里亏损一万三,(听公司说,具体我们也不知道)我们店加店长总共六个人,这一万三由我们全部承担,分两个月赔偿,公司也没有给我们一个详细的资料给我们,只在发工资前两天把这个图片给我们说要赔偿,赔偿多少怎么算也不知道,发工资当天直接扣钱以后打卡上,找公司要个说法,负责人说你可以辞职,辞职就只扣百分之二十,请问这样的方案合理吗?我们可以追回自己的工资吗?
16天前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合理的间隔时间进行财产清查,并及时公布资产状况。您提到的公司每月仅进行一次盘点的做法违反了法律规定。 关于赔偿金额的问题,建议您可以与公司的负责人沟通,要求他们提供一份明确的赔偿计划和计算方式,以便于您了解具体情况并做出决定。如果公司拒绝提供详细信息或提供的方案不合理,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至于是否可以追回工资的问题,这取决于具体的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获得工资,但公司未能提供合法的支付方式,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最后,我建议您保持冷静,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同时注意保护好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