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3和2014年于老板签订年薪10万的劳动合同,2015和2016年觉的熟悉了,所以口头上说好按以前合同执行,现在由于经营不好和外债,所以欠我2016年工资七万多,请问我这样以前的合同能起作用吗?
2025-03-28 06:1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双方已经口头协议按原合同执行,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则该合同有效,您可以依据该合同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如果您认为您的权益受到侵害,建议您及时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并收集证据,如工作证明、考勤记录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由专业的律师为您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