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和我签的首月培训协议,必须满6个月后离职,不然扣工资2000元,因为个人原因我离职了,他这是计件工资所以我做了四十多天一毛钱没有,并且在入职时候没有给我买保险,签合同时让我们一并签名还有其他的表,因为那天我们比较忙加上人事不断催促所以那几张表是什么并未看清,之后有个同事说是让我们签的自愿放弃买保险,请问我这算是权利被侵害吗?
2025-10-13 08:06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企业要求员工在离职前完成一定的服务期(如满6个月),并且违反了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那么该行为可能构成违约。 其次,关于是否需要购买社会保险的问题,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企业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因此,企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未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可能构成了对员工权益的侵犯。 再次,关于是否需要签署“自愿放弃购买保险”的声明,这一条款可能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霸王条款,即企业单方面设定的不公平格式条款。这种情况下,如果员工认为自己是在被迫的情况下同意签署此声明,那么其权益可能会受到损害。 最后,关于工作时间问题,由于您提到您的工作量较大且经常加班,可能存在劳动争议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及时收集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记录、考勤记录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如果您遇到上述情况,强烈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建议您了解相关的劳动法规,提高自我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