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4月12号入职,6月22号下午经理找我谈话,说我五月份和六月份有两个电话没接,让我另找工作,现在已经离职。有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刚刚我去劳动仲裁说无正当理由辞退没有赔偿。
2024-11-03 13:04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选择我们的服务。关于您的情况,我们建议您详细了解以下几点。 劳动合同中是否有明确的解除条款?如果有,根据该条款,您可以了解是否存在提前解雇的情况。 是否存在其他证据证明您在工作期间未接听电话或违反了公司规定? 如果存在上述情况,并且按照法律规定可以主张赔偿金或其他补偿,则可能需要向当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在此过程中,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力提供支持和解答。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您的名字] [你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