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南省鹤壁市淇县的,在淇县买了一套房子,这个小区有五栋楼,买卖房的说是他自己买的地自己开发的,有土地证,但是我在城建部门没有查到施工许可证跟规划许可证,小区也没有进行竣工验收跟消防竣工验收,小区楼是七层的,我买的四层,装修入住后房子出现漏水的现象,地下室也出现积水浸泡现象,签的合同不是房管部门备案的合同,而是开发者自己打印的合同,我现在想退房了,不知道可以不可以。之前土地证是四十年,后来开发者自己在2017年8月31日重新申请改成70年了,小区没有市政规划的道路。我可以申请退换已交房款跟装修款不能
2025-01-13 04:15尊敬的客户, 首先,对于您购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表示理解和支持。关于您的诉求。 退房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开发商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符合约定条件的商品房交付使用,并且必须具备相关手续,如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如果开发商未能提供这些必要文件,那么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退款问题。由于合同并非由房管局备案,因此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建议与开发商沟通,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确保能够得到合理的解决方案。同时,考虑到房屋质量问题,可能还需要考虑是否需要对房屋进行修复或更换,这将影响退款的具体金额。 地下室积水问题。这种情况可能涉及到物业管理和维修责任,建议联系当地物业管理公司,了解具体的处理方式和时限。如果确实存在安全隐患,可能需要采取措施防止进一步的损害。 土地性质变更。开发商更改土地性质为70年,则意味着该土地使用权已经从长期(40年)变为短期(70年)。在这种情况下,虽然理论上允许退房,但可能会面临一些额外的成本和限制,例如补缴土地出让金或其他税费,以及可能的产权纠纷。 综上所述,建议尽快与开发商沟通协商,详细了解具体问题及解决办法,以便做出最合适的决策。如果您愿意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也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帮助处理相关事宜。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