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律师,您好。我有事想咨询下,我们装修公司与业主签了合同,是按工程进度付款的。我们水电施工完成后本应收第一期工程款,由于业主要求公司为他银行申请装修贷款,由于业主流水不够,导制申请通不过,所以业主就拒绝付款,要终止合同,我们同意,但到工地上的材料与已发生的装修费用要业主承担,然后业主就直接换了钥匙,另外叫人搞完了,我们想要回我们该要的部分,请问我们该怎么做?
2025-01-12 01:20首先,您需要确认的是双方之间的合同是否有效,以及合同中是否有关于支付条件和违约责任的规定。 其次,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条款规定在没有完成所有工程的情况下可以提前终止合同,并且合同中也有约定如何处理已完成部分款项的问题,那么您可以依据这些条款要求对方返还已完成的工程款项。 此外,如果您认为您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您可以考虑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尽量避免激化矛盾。 请注意,在任何情况下,都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行为合法合规。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