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离异带有两子,我现任育有一子六岁,因感情不和,他经常骂我,污辱我,我审请离婚,一审没判,我现在有家不能回,他天天到处找我,前天找到我,当着律师的面打我,报110说证据不足,把他放了,现在离婚,他要我把我带的两个带走,他不管,这个小的,要我出20万抚养费给他,我现在没工作,还生着病,这个要求合理吗?法官,律师现在拿他没办法,我该怎么办?
2025-06-28 19:38您好,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如果您的孩子不满十八周岁,并且您与对方没有协议或者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判决由您直接抚养孩子。在这样的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于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如果您无法承担,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或申请减发抚养费。同时,也可以寻求其他途径,如社会福利机构的帮助,以减轻经济负担。 此外,建议您及时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和指导,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