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租了房子做养生,口头协议租三年,合同签了半年交了半年的租金和3000元押金,租期2017.4.19-10.19。经营了四个月觉得地段不好,在八月底跟房东说后面不续租了。因为没有及时把东西清空,房东在10.19拿了钥匙换了锁,不让我们搬东西,说要补交半年房租才能拿东西。后面他老公协议说补交一个月房租,但是我们铺的木地板和吊顶不让拆回去,之前交的押金也没有提要退还。按照现在他们想要讹诈的心理肯定不会退。现在他们就是既要钱又要我们弄得好好的房子。我们觉得这种人不讲道理,想要直接撬锁把属于我们自己的东西搬走,这样犯法吗?
2025-05-01 23:35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房东在您未搬离的情况下更换了锁,并且要求支付剩余房租才能搬出,这可能是出于对您的违约行为或违反租赁协议的担忧。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保护自己。 保留所有与租赁相关的文件和通信记录。 尽可能地收集证据证明您已经按约定履行了义务,如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考虑聘请律师协助处理纠纷,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 如果房东坚持要求全额支付剩余租金并拒绝提供任何补偿,您可以考虑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上述建议并不意味着您应该采取非法行动。如果您选择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请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