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去年买了一套房子,当时地下室说是送的,房子已过户我名下,地下室不能过户,地下室所有发票和收据都在原来房主手里,我没有地下室有利的证据,只有买房的协议上面写送地下室,现在房主说不送了,他要卖给别人,我该怎么办?送的东西还有权要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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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无约定建议协商解决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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