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村占地每分补偿5000元按98年在册人口分,我是08年结婚(户口已牵来)09年孩子出生,大队说由于这次国家土地确权问题,我98年在这里没分土地,所以我和孩子不能分钱,这种说法合理吗,我想讨说法,娘家分钱也没有我和孩子的,我该怎么办?
2024-12-11 12:27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在您所处的地区,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由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权利和义务。因此,您和您的孩子均没有获得土地补偿的权利。 关于您的疑问,建议您与村委会或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并寻求法律帮助。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请注意,任何行为都应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避免因不当行为导致更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