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现在的情况是我和老公结婚7年了 本来一开始就没什么感情 后来因为有了女儿 但她们家想要男孩 就想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就有要了老二 但还是女儿 他们家就很不喜欢 就一直催我 我老公从来不帮我说话就让我一直一个人面对他爸妈 没办法 想过日子就又要了一个 知道今年他们从来不当我是一家人 不把我当回事 还是一个免费的保姆 我实在受不了了 就提出要离婚 他不同意离婚 就问我要离了怎么过 我就说你对我不好还有人对我好 他就同意送我和孩子去我初恋那里了 过了一个月他就说同意离婚了 就把我骗回来了 现在就是不同意离婚了 并且把我的事传的沸沸扬扬 让我赔他什么伤害费用 现在要我一个月给孩子4500 一定要年付 要真离了 20年绝对不许我见孩子 要不就和他从新好好的 我现在好难 我想请问我这样的情况是过错方吗 我想要两个孩子能要到了吗 现在抚养费怎么算
2024-07-08 12:04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的情况比较复杂。首先,您并不是过错方。在婚姻关系中,双方应相互尊重和支持,您丈夫未能在您与他父母之间的问题上给予您应有的支持,并且您描述的他的行为可能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法院通常会根据孩子的年龄、双方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以及孩子意愿等因素来综合判断。如果您能够证明您有能力并且有意愿给予孩子良好的抚养和教育,那么您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至于抚养费,通常由法院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和孩子的需要来确定。您丈夫要求的4500元每月的抚养费是否合理,需要根据您所在地区的平均生活水平和双方的实际收入情况来判断。 关于他要求的所谓“伤害费用”,在法律上没有这样的规定,除非您的行为确实给他造成了实际的经济损失或精神损害,否则他的要求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如果您决定离婚,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您和孩子的权益。同时,您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等方式解决争端,尽可能减少对孩子们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