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二房东手里租了一套房,结果二房东和大房东没有签过合同,后来了解大房东早就通知过二房东不要在租给别人了房子要收回,但是二房东还和我们签订了合同收了我们一年的房租,现在大房东把房子租给其他人了,我们在房子装修有花了10多万,我想问下二房东触犯了什么法律,我该怎样要回损失
2025-02-12 06:29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可能存在以下几种可能的法律问题。 未签订租赁合同。按照《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出租人应当与承租人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如果未能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则存在一定的风险。 租赁关系终止。如果您认为租赁关系已经终止,那么二房东的行为可能构成违约或侵权行为。具体而言,如果大房东已告知二房东不再租出房屋,并且二房东仍然与您签订了租赁合同,这可能会导致您的租赁权利受到影响。 装修费用赔偿。虽然您已经支付了10万元的装修费,但这些费用是否应该由二房东承担,需要考虑双方之间的合同约定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果合同中有关于装修补偿的规定,那么您可以依据合同条款要求赔偿。 法律诉讼。建议您先尝试与二房东进行协商解决,以减少不必要的法律程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请求被告赔偿因违约给您造成的损失。 总之,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仔细阅读相关法律规定,并尽可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