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5年10个月,2011年5月底入职,一直没签合同,直到14年才给我签合同,而且单位签的日期还是2012年5月的,..[入职一年]不知是把我入职时间弄错了还是怎么的,没有休假也没有年休,也没加班工资,工作时间是样的,第一天上白班【8:00~20:00 12小时】第二天【20:00~8:00 12小时】第三天不上班,第四天又是白班,以此类推。也是说平均下来一年365天,365每天工作8小时。合同到2016年12月31日到期,到期后公司没有续签合同,但我还工作到2017年2月11日离职,离职时说会给我补偿,骗我把离职报告写了,而且离职报告当时还叫我写到去年底的日期。二月工资也没给我………
2024-09-03 05:02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一些争议点。 劳动合同期限。从您的描述来看,劳动合同并未在2011年5月底之前签订,而是直到2012年5月才签订,这可能意味着存在违约行为。 劳动报酬与假期。虽然未详细说明是否享受了年假和加班费等福利,但考虑到平均每月工作时间为8小时,且无休假,可能不符合劳动法关于休息权的规定。 劳动合同终止。尽管合同于2016年12月31日到期,但在员工离职前未能及时续签合同,并导致双方对解除关系的时间节点产生分歧。 补偿与支付方式。由于存在劳动合同纠纷,公司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如果您有证据证明合同的签署日期存在问题或者存在其他不合理之处,也应积极收集并提交相关材料。最终的结果可能会取决于具体事实和法律法规的适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