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私人的很小呢的家具厂上班,上班第一天干活用电据割着右手大拇指,造成一部分缺失,然后在潍坊89医院植皮治疗的总共花费两万多,但老板说不给出,都是自费的。我想请问该怎么办?
2024-09-03 05:43首先,您有权要求赔偿您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的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因此,您可以向雇主索赔。 其次,如果您认为自己的伤情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主张工伤待遇。如果无法获得赔偿,则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最后,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如医疗发票、病历等,以证明您的伤害情况和费用支出。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