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朋友们,我在三月三十号接手了两间门面房,当时房租我交了两万块(这钱是八月二十一号开始算房租的钱)现在我不想租了,跟房东签的合同是18年8月21到19年8月21日,我这里已经转让了三个月了房东是知道的,还有我已经提前一个月左右,给房东讲过了。我想问一下我交给房东的这两万块钱还能要回来吗?
23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租金支付方式和时间,并且您已经向房东支付了两个月的租金作为押金。然而,由于您决定不再续租,您有权要求退还这部分押金。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已经将剩余的租金支付给了房东,那么您可以要求房东退还全部押金。如果房东不同意退还押金,您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例如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请注意,具体处理此事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