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转让门面做生意的,当时是花了5万转让费转过来的,房东也收取了我转的那个人的百分之十的转让费,我合同上也写了我要是以后转出去也要给房东8000转让费,合同签的3年,合同上也有可以续签,我合同明年6月到期,我给房东讲了要续签,她说只可以续签2年不可以转,她想收回去这样她有道理吗
2025-04-18 15:48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一定时间内协商是否续租。如果双方未能就续租达成一致意见,且承租人在租赁期满时要求继续租赁,则出租人应当同意续租,并且应按照原合同条款支付租金。 在这个情况下,您与房东之间的关系是基于租赁合同的关系,而不是买卖合同。因此,房东无权单方面收回房屋并要求您支付额外的费用。相反,房东应该尊重您的意愿,同意续租,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如果您认为房东的要求不合理,建议您可以与房东进行沟通,寻求解决方案。同时,您也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帮助处理此事,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