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6月份我去一个工厂打工,和老板谈好干一个短期工作,类似暑假工。老板说干两个月就可以结束,工资打卡,也就没签劳动合同。可是我工作到时间回家后,那老板又说我没提前一个月递离职申请,所以不给我工资。现在才知道被骗了,两个月了没发过工资,我还能要回来吗?
2025-10-18 00:09你好!首先,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员工有权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向雇主提出离职申请,而不需要提前通知。因此,在你的情况下,你的老板没有理由拒绝支付你的工资。 其次,即使你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具体的辞职期限,但在法律上,你仍然可以随时向雇主发出解除雇佣关系的书面通知。如果你已经按照法律规定提供了通知,那么你应该有权要求得到相应的赔偿金或补偿。 最后,你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律师来帮助你处理这个问题。他们可以帮助你收集证据,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为你提供最佳的解决方案。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