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律师免费我 2018-08-12 13:16:17 你好,我在政府单位上班一个多月了,我们是通过第三方公司招进去的,我们归第三方公司管,昨天下午上班途中因为下雨路滑,我骑电动车摔了,脸上和腿上不同程度受伤,还照了ct,暂时没事,出事当天一同事和领导之一来现场,然后陪我一起去医院了。第二天另外两个小领导也来看我了,让我好好休息,还说下周四考试我是不是考不了了,那个考试是转正考试,我现在还是试用期,请问我算工伤吗,公司该不该赔
2025-10-18 00:17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可能符合工伤认定的标准。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因此,如果您的伤势是由工作原因导致的,并且您在工作中受伤,那么您可能会被认定为工伤。 其次,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您在事故发生后30天内未进行工伤认定申请,您将丧失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再次,关于公司的责任问题,根据《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即使您在考试期间受伤,也不能因此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最后,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机构或律师,以便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和可能的赔偿事宜。同时,您可以尝试通过协商解决纠纷,以避免不必要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