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的,有件事我想问一下,我老公在2016年8月18日汇款到广东一个朋友那里30万人民币,当时成立佛山市合宝裕陶瓷有限公司,后面我老公和那朋友也没有签协议,因为关系很好的,公司都有那个朋友在打理,公司的流水帐也没有公布过。后来那个朋友在2016年12月20日个人以公司的名义向别人借款200万,有在2017年3月19日那朋友以他个人把佛山市合宝裕陶瓷有限公司合并给了佛山市南海区西樵英源达抛光砖有限公司。
22天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您的丈夫是否有义务偿还这笔借款?这个问题取决于借款合同的具体条款以及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债务人应该承担还款责任。 关于佛山合宝裕陶瓷有限公司与佛山市南海区西樵英源达抛光砖有限公司的合并事宜,这涉及到企业重组或并购的相关法律问题。如果您是公司股东之一,并且对合并存在疑虑或者权益受损,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 由于涉及多个实体,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人士进行咨询,以便了解具体的情况并做出合理的决策。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到您,如果还有其他相关的问题,请随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