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有些问题我想咨询一下。情况是这样的,我爸当时开厂资金不足,问我能不能跟我老板(乙方)借,乙方他爸是个村官(贪官)很有钱,我问了下乙方借钱的事,说要三分利息,我就没借了。后来我爸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绕过我向乙方借了二十万,当乙方把现金交给我的时候我才知道,乙方没要求签什么合同和抵押什么的。后来我爸跟乙方签了张欠条,那钱我一分也没用过。几个月后我爸跑了,我还陆续还了几个月的利息,限制过两次我的人身自由还说要打死我(两三个小时左右)。我想咨询的是,第一虽然钱是我拿的,但我没借没用,没签名,这钱我有没必要还。第二我可不可以告他。
2024-09-07 20:02关于您的疑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您有权拒绝偿还该笔借款,并且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请求返还本金及利息等费用。同时,如果对方存在非法拘禁行为,您可以考虑报警处理。请您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便日后维权使用。